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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离婚诉讼网的创始人,上海元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办理离婚诉讼、婚房分割、公司股权分割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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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时所留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时间:2012-07-27 13:28 来源:未知 作者:jiang 点击:

  问:我母亲去世时说把房子给我弟弟,当时在场有我父亲和弟弟,口头遗嘱有效吗?

  答: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且缺一不可,即: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不是任何场合所立口头遗嘱都有效。“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不宜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

  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由于你父亲和弟弟都属于继承人,因此,他们不能当证人。那么,这个口头遗嘱无效。

  婚姻律师咨询:182-176-64000 丁律师

(责任编辑: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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