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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离婚诉讼网的创始人,上海元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办理离婚诉讼、婚房分割、公司股权分割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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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财产 时间:2012-05-04 14:0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我家庭情况如下:我母亲,我姐姐,我,我父亲于去年去世。另有与案情相关人员我表姐,表姐夫及其子女1人,我表哥(已去世)及其子女2人,,以上相关人员均系农村人,表姐夫有正当工作。

  我父亲在世时在农村的亲戚经常来要钱,甚至在他重病时也伸手要钱但从未给予照顾,表姐及表姐夫认为我父亲给钱理所当然,而且由于表哥由于事故死亡后表嫂改嫁,有肇事者赔偿5万元,表姐一家将表哥子女一并收养并得到5万元。由于我父亲常年患高血压,有脑血栓,去世前神志不清,未留遗嘱。我父亲在世时表姐表姐夫就扬言要和我们打官司争遗产。我母亲和我父亲有结婚证,据我们了解我父亲应该只结婚一次,我和我姐姐是合法的婚生子女。如果表姐和表哥都是我父亲在农村生的,请问他们一家是否有继承权?如果不是,那他们一家是否有继承权?急切地盼望您的回音!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如果你的“表姐”和“表哥”是你父亲所生,即使不是婚生,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们和你们是享有同等权利的,这些权利中也包括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法律的规定,你父亲的遗产你的母亲,你,你的姐姐,你的“表姐”,你的“表哥”死亡的,其子女代位继承他应当继承的财产,因此,上述人等对你父亲的遗产都有继承权!

  离婚律师咨询:137-641-64000 蒋律师

(责任编辑: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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