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遗产继承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离婚诉讼网的创始人,上海元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办理离婚诉讼、婚房分割、公司股权分割案件 ...[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继承权放弃声明书 时间:2012-03-21 21:26 来源:www.hy64.net 作者:dj 点击:

        明声人:XXX, 男(女), X年X月X日生, 现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0号27弄4017室

  本人生父(生母)XXX于X年X月X日在XX(地名)去世,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022号127弄1017室(地名)留有遗产。根据XX 公证处X年X月X日签发的X字X号继承权公证书, 我是……遗产(遗产名称)的合法继承人之一。

  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该项遗产的继承权(或我自愿将该项遗产的继承权转让给我的妹妹( 母亲或其他人)XXX(姓名)。

  声明人(签名)

  X年X月X日

 
婚姻律师咨询:137-641-64000  蒋律师 (责任编辑:jiang)
分享到:
上一篇:涉外继承公证申办手续  下一篇:遗嘱律师见证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