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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离婚诉讼网的创始人,上海元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办理离婚诉讼、婚房分割、公司股权分割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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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个人财产? 时间:2012-06-08 22:40 来源:未知 作者:bianji 点击:

  本婚姻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时经常遇到当事人对何为个人财产、何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含混不清,以致常常在分割离婚财产时闹僵,为此特做原则性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效力:

  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包括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全部或部分归谁所有,该约定需采用书面形式。

  二、如果没有财产约定,则法律自动认定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共同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主要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

 

离婚律师咨询:182-176-64000 丁律师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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