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法律文书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丁静 律师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离婚诉讼网的创始人,上海元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办理离婚诉讼、婚房分割、公司股权分割案件 ...[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第二次离婚起诉书 时间:2012-07-26 13:20 来源:未知 作者:jiang 点击:
分享到:

  第二次离婚起诉书

  原告:张××,女,1963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公司业务经理,住址:本市××路××花园××幢××号;

  被告:李××,男,1962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公司职工,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事实和理由

  2004年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3月由××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在(2004)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01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闪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婚姻律师咨询:182-176-64000 丁律师

(责任编辑:jiang)
分享到:
Tags:上海离婚律师 返回上一级
上一篇: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  下一篇:涉外离婚起诉书(范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