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时要注意收集证据
案件回放:刘女士与丈夫吴某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板,吴某当经理,刘女士担任财务副经理。在一次财务盘点中,吴某发现有50万元的资金缺口,怀疑是刘女士偷偷给了外面的情人,便对其拳打脚踢,要她老实交待,并且用剪刀将她的头发剪光,还用绳子将刘女士捆绑在凳子上,两天两夜不给吃喝。后来,刘女士听到隔壁邻居房间有人,一边用头撞墙,一边大声呼救,邻居找来小区保安才将她解救出来。就在邻居与保安要与刘女士松绑的时候,刘女士突然想到,如果就这样松绑了,便没有证据证明吴某对自己实施了非法拘禁。她请求邻居与保安找来照相机拍摄下现场照片。后来,刘女士向公安机关报警,吴某果然不承认自己对刘女士实施了家庭暴力。刘女士便将现场照片作为证据提交给警方。最终,吴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律师点评: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收集和保存好证据是维权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刘女士之所以顺利维权,关键在于她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保持头脑清醒,及时收集了相关的证据。
律师支招:受害妇女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一旦发生家庭暴力,要及时、全面的收集、保存各种证据,为今后提出离婚、请求损害赔偿或必要时提起刑事自诉做好准备。注意以下三点:
1、在家暴发生时,尽可能的留下证据。如大声呼救,请家人、邻居、社区、村集体组织帮忙,或及时拨打110报警。参与劝诫的家人、邻居和基层组织可以做为遭遇家庭暴力的间接证据,110的出警记录是遭遇家庭暴力的直接证据;
2、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到派出所指定的验伤机构或医院验伤,对受伤部位拍下照片,保留好住院、门诊病历资料;
3、注意保存施暴行为的相关物证,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术棒、石头等;带血的衣物、扯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等。
余婧律师指出:上述案例中反映出的家庭暴力,只是传统的典型的家庭暴力,在实际生活中家庭暴力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新的变化,如以经济控制和性生活控制为载体的冷暴力,妇女在遭遇冷暴力时更难举证和维权。可喜的是,这个问题已经引起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的重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禁止家庭暴力"与司法干预的程度、司法干预与多元化解的综合运用、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诉讼期间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障、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女性受害人离婚后贫困化等问题,编写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经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批准,于2008年5月下发各地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的参照并选择了一些基层法院试点。相信家庭暴力将会进一步得到遏制,妇女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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