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从取得离婚证起夫妻关系解除,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民法通则》之规定,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1)主体要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配偶身份,也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双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严格意义上说宣告公民有无行为能力是法院的权力)。
(2)双方自愿离婚。即双方当事人对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因受他人或对方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意思表示无效。
(3)对子女抚育、 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对子女姓氏是否改变,不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抚育费的支付及探望都必须有利于子女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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