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网友提问:
结婚四年,有一女儿九个月大。现在双方性格不合,都同意离婚,但都想要孩子,目前已分居5个月。双方经济方面差不多,都为打工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孩子抚养权能否判给女方?
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哺乳期的孩子可由母亲抚养。
相关法律知识: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时候,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用。父母拒不负担的,子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抚养费的诉讼。
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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